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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区纪委区监委专题学习中央、省和市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文件
时间:2019年03月19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打印   字体:



3月18日,碧江区纪委区监委专题学习中央、省和市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冷雪梅主持。

会上,区纪委常委侯加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铜仁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会议指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发挥党的独特政治优势、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保障。区纪委区监委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规则》作为关于中心组学习的一部专门党内法规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规则》、省《实施办法》和市《学习制度》的学习,边学边悟,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一要充分认识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通过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和市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文件的精神实质,通过开展区纪委区监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严格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坚持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用相结合。参会人员要提前研读相关学习辅导资料,做好发言准备,重点发言人员要认真撰写发言稿,发言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紧扣当前工作实际,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四是区纪委区监委领导要带头,区纪委区监委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践行者。

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委各室(中心)负责人、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各巡察组组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区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碧江经开区监察室主任、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张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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