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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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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贵州日报》党风廉政建设专刊: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才是唯一正确出路——5个主动投案案例背后的故事
时间:2020年01月0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打印   字体:
    对共产党员来说,组织是最坚实的靠山,必须对党忠诚,对党纪国法始终怀有敬畏之心,犯错误了就要及早回头、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在贵州,越来越多的“问题干部”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省共有227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主动投案。他们中有的受到近年来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自知问题终难掩盖,为了得到从宽处罚、改过自新的机会,主动交代问题;有的在政策感召下,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最终选择主动交代问题。
    主动投案,已成为贵州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新特点。其背后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贵州省的鲜活实践,特别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政策感召,持续深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所取得的良好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案例1:严查“关键少数”让他寝食难安
    “即便2019年侥幸过关,也难逃日后相安无事,只有相信组织、紧紧依靠组织才是唯一出路。”2019年5月,黔东南州黎平县某单位党组书记、局长黄某走进州纪委监委办公室,主动交代了自己收受贿赂的问题。
    黄某主动投案,源自于其身边“关键少数”被查处。
    2018年7月,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接到反映黎平县有关公职人员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EPC项目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收到问题线索后,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立即组织对黎平县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在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坚持精准靶向“治疗”,对黎平县政治生态开展大清理、大整治。
    看到“身边人”被查处,黄某内心感到焦虑不安,一笔笔收受的“赃款”让他极度恐慌。“一有风吹草动,我就像‘惊弓之鸟’,每天都在担惊受怕中度过。”主动投案后,黄某对调查人员坦言。
    黄某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2019年以来,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坚持聚焦政治生态薄弱环节,紧扣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中央巡视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相继查处了4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
    “黎平县委原常委、县水库与扶贫生态移民局原局长杨再勇被‘双开’;黎平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璟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每天,黄某都会通过手机关注省、州纪委监委网站,每当一个个“关键少数”被查处的信息公布时,都会让黄某寝食难安。
    “是选择对抗组织审查,还是主动找组织讲清楚?”黄某犹豫不决,他还抱有幻想,认为自己收受贿赂手法隐蔽,不会被发现。
    这时,随着黎平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石文远,县政协原副主席、党组成员吴益政等黄某身边“关键少数”因违纪违法相继“落马”,让黄某幻想破灭。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及黎平县委针对杨再勇、石文远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全县党员干部会议,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部门“关键少数”开展谈心谈话,在向全县党员干部释放坚决惩治腐败的一贯决心和鲜明态度的同时,教育引导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打消顾虑、放下包袱、摒弃侥幸,主动向组织交代自身存在的问题。
    在组织的教育和帮助下,黄某才幡然醒悟:“只有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才是唯一出路!”
    执纪者说:“关键少数”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一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会严重破坏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影响恶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保 持全面从严高压态势,强化“关键少数”监督,精准“拔”烂树、治“病树”的同时,聚焦“关键少数”开展廉政教育,在“关键少数”中推动形成敬畏知止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让违纪违法者无处遁形,让心存侥幸者收敛收手。
    案例2 :“惩腐打伞”高压震慑让他们主动投案
    2019年7月18日,在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外,一个神情忐忑的人在徘徊许久后,终于敲响了办公室的门。他是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区分局干部吕某,在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后,吕某战胜了犹豫和侥幸心理,主动交代了自己违纪违法问题。
    “看到区纪委公布的一个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我心理压力很大,每当听到党员干部被查处的消息,更是让我惶恐不安…….”投案后,吕某向工作人员坦言了自己主动投案的原因。
    吕某的主动投案并非个例,其投案后一个月时间内,七星关区公安分局先后有6名干部主动投案,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
    吕某等7人先后投案,与该区纪委监委坚决“惩腐、打伞、破网”所形成的高压震慑密不可分。2019年以来,七星关区纪委监委持续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联合政法部门开展“一案三查”,既查黑恶势力犯罪,又查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同时倒查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相继查处了七星关区公安分局扫黑除恶大队原负责人王雨、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王军等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
    在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同时,区纪委监委还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布王雨、王军接受审查调查的信息,发布征集王雨等人违纪违法线索及督促相关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持续释放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督促“问题干部”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
    “在‘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上,区纪委监委对党纪法规的解读让我认识到,只有主动交代才能争取宽大处理!”该区公安分局民警薛某在主动投案后也表示,讲清问题后感觉轻松许多,不再彻夜失眠担惊受怕。
    比违纪违法更可怕的是一错再错。该区公安分局干部吕某等7人最终放弃幻想、主动投案,正是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在党员干部中形成不敢、知止氛围的有力体现。
    执纪者说:“惩腐、打伞、破网”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以凌厉攻势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本案中,吕某等7名干部的主动投案,正是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在基层的生动体现。对于违纪违法者来说,在严惩严治的强大震慑下,唯有认清形势、迷途知返,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才是唯一出路。
   案例3:专项整治威力 让他们选择主动投案
    “我一时糊涂犯了错误,希望组织拉我一把,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2019年2月24日,遵义市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医师汪某某来到湄潭县纪委监委主动投案,交代了自己收受回扣的问题。
    促使汪某某投案自首的,是2019年湄潭县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一次专项整治。
    2018年11月,湄潭县纪委监委对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科科长陈遥刚收受医药推销人员回扣问题进行调查。经查,陈遥刚共计收受医药推销人员回扣、红包共计32.51万元,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涉案医药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全县多家公立医院、15个镇(街道)卫生院,这些单位相关人员也有收受回扣、红包的风险。”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湄潭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医疗卫生系统的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对药品采购、内部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结合整治情况,县纪委监委在医疗卫生系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让许多心存侥幸、等待观望的违纪违法人员逐渐认清形势,及时回到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正道上来。
    “我是来投案的,我多次收受医药推销人员红包,通过组织这些天的教育使我明白,再不坦白交代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湄潭县人民医院安某也选择主动向组织交代自己的违纪问题。在强大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十天时间内,湄潭县医疗卫生系统先后共有41名医务人员放下心理包袱,主动到县纪委监委投案交代问题。
    2019年9月,湄潭县纪委监委综合考虑汪某某、安某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时间节点以及两人表现等因素,分别给予汪某某、安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依规依纪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其余涉案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理,其中,给予6人党纪政务轻处分,给予4人诫勉谈话、29人批评教育。
    执纪者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地方和部门的政治生态薄弱环节,通过综合施策,一手抓感召、一手抓整治,“破”“立”并举,推动标本兼治,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体现在监督执纪工作中,逐渐形成“有问题主动找组织”的良性氛围,防止“病树”变“烂树”,从而保护了整片“森林”。
    案例4:警示教育大会后 这名村干部选择主动交代
    “我来是交代2013年任原交同村文书兼人口主任期间,违规申请并享受危房改造资金7000元的事情……”2019年1月,三都自治县大河镇丰乐村某组组长王某某找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投案。
    “时隔6年,为什么现在才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交代问题后,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白胜恩追问。
    “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的村干部我都认识,像这样看得见、摸得着的违纪事实,让我深受震撼、感到不安……”王某某口中的警示教育大会正是县纪委监委于2018年11月在大河镇召开的“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对该镇虚报套取核桃项目资金窝案进行通报,现场公布了涉案的14名村干部的处分决定和部分个人忏悔书,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2019年以来,三都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护民生、促脱贫”主题,在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把强化案件警示震慑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利用被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案情,向党员干部讲党纪、讲法律、讲政策、讲形势,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敦促有问题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
    当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看到自己昔日的老朋友、老熟人因侵害群众利益被查处,王某某内心受到了震撼。
    “我有妻子,有两个小孩,还有70岁的母亲。我被查处了,他们怎么办,还怎么有脸在村里待下去?”警示教育大会后,王某某每天惶恐不安,总担心自己违规申请并享受危房改造资金7000元的问题会东窗事发。
    正当王某某犹豫不决时,县纪委监委通报某村干部主动投案被给予从轻处理的消息,让王某某最终还是选择相信组织,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经查,王某某任原交同村文书兼人口主任期间,明知自身不符合申请危改补助的条件,仍报名违规申请并享受2013年度危改补助7000元。经综合考虑王某某的违纪事实、影响,以及主动交代问题的情节、态度,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决定对王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执纪者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最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不仅释放了纪律的震慑力量,更是对心存侥幸者的棒喝,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逐步形成对腐败的警惕、对纪律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被查处的案件常态化开展“一案一整改”,推进源头治理,既让不收敛不收手者在严密的制度和强有力的日常监督中无机可乘,也让犯了错的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受到教育和触动,让徘徊观望者回到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正道上来。
    案例5:主动投案后 他放下心中的“包袱”
    “感谢组织的信任,我将珍惜机会,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近日,当铜仁市碧江区环卫站工作人员杨某某得知自己因主动投案被组织从轻处理时,不禁热泪盈眶,真诚感谢组织关怀。
    2019年5月,杨某某主动投案交代了自己在该区经发办工作期间,收取他人“好处费”3.3万元的违纪问题,并将违纪所得上交碧江区纪委监委。
    “是我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才收了他人‘好处费’,当时觉得只是正常的‘礼尚往来’……”投案后,杨某某向区纪委监委调查人员说道,自己一时糊涂犯了错,希望组织能给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
    “惩治不是最终目的,要坚持宽严相济和教育感化,让主动投案者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区纪委监委一方面组织人员对杨某某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另一方面对杨某某进行思想教育,和他一起共同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重申纪检监察机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消除杨某某思想顾虑。
    经综合考虑杨某某违纪问题性质、影响,鉴于杨某某能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上缴违纪所得,经碧江区纪委监委认真研判,杨某某得到从宽处理,受到记过处分。
    对投案人员的教育帮助,绝非给了处分后就“由他去”。杨某某被处分后,碧江区纪委监委还结合其身心状态和家庭状况,对杨某某开展“家访”,与他交心谈心,鼓励其放下包袱、重拾信心,全身心投入工作。
    “受处分后,组织并没有忘记和嫌弃我,而是继续对我进行教育帮助,帮我解开思想心结、轻装前行。”面对推心置腹的谈话,杨某某也敞开心扉,表示将放下心中的“包袱”,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组织的关爱。
    执纪者说:主动和不主动,结果大不一样。对于“问题干部”的主动投案,组织会善意接纳,给予机会,帮他把病治好,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考虑问题性质、严重程度、认错悔错态度、退缴违纪所得等各方面情况,依纪依法处置。对不思悔改、负隅顽抗、对抗组织的,必然会受到严肃处理。
    “人生的灾后重建,从主动投案开始。”我们党一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的相关规定,主动投案、主动交代,属于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无论是走对抗组织调查、搞攻守同盟的歪路,还是走算命卜卦、求神拜佛的邪路,最终都是一条道跑到黑的绝路。只有放弃幻想迷途知返,主动投案交代问题才是自我救赎唯一选择。
    须知,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与其时刻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不如尽早认清形势,争取组织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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