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乡镇动态
您当前位置:铜仁市碧江区纪检监察网 >> 乡镇动态 >> 浏览文章
​灯塔街道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打印   字体:
  6月30日,灯塔街道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吴頔同志主持,街道副科级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原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7章68条内容,重点解读了政务处分法的适用范围、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情形、程序及14种应受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
  会议指出: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保障监察机关依法行使政务处分权、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举措。街道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思想认识,依法履行相应职责,牢牢守住法纪防线。
  会议强调: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要作好表率,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以身作则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转发解读学习内容,营造良好学习宣传氛围,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公职人员队伍。


分享到:5



主办单位:中共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仁市碧江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行政中心10楼   黔ICP备2021001287号-2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56-5285278,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bjqjwxjs@126.com
贵公网安备 52060202000127号 技术支持: 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