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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时间:2022年03月1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打印   字体:

   

 

第一部分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1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二、部门机构设置 2

(一)预算单位构成 2

(二)内设机构设置 2

三、部门人员构成 2

第二部分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3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批复表 3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4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5-6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批复表 7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8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9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10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11

 

第三部分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安排说明 12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

二、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2-13

三、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6

 、一般公共预算 “ 三公 ” 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8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8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8

二、政府采购情况。 1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8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9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19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19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9-21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第一部分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的决定;对区委机构、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得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预算单位构成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干部室(干部监督室)、宣传调研法规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扶贫与民生监督检查室(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13个职能室。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下设铜仁市碧江区纪委机关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铜仁市碧江区案件检查信息中心2个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总编制数为137人。其中:行政86人,事业45人,机关工勤6人。区纪委机关在职实有人数157人,其中行政人员97人,事业人员54人,机关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5人。根据《铜党办发[2016]93号》文件精神,乡镇(街道)纪委人员纳入区(县)纪委统一管理,乡镇(街道)纪委在职实有人数共42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19人。虽然乡镇(街道)纪委人员和经费已纳入区(县)管理,但人员编制仍然保留在各乡镇。


第二部分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总额3722.45万元,按收入的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2.45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2.45万元。

2.支出预算总额3722.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2.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5万元。

3. 2022年收支总预算3722.45万元,比 2021 年收支总预算增加548.35万元,主要原因1.由于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增加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基本报酬。

二、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额3722.45万元,比上年增加548.35 万元,主要原因1.由于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增加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基本报酬。

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722.45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按支出功能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2.84万元,占总收入的88.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万元,占总收入的 5.82%;卫生健康支出71.41万元,占总收入的1.91%;住房保障支出 141.5万元,占总收入的 3.8%。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92.84万元。其中: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52.84万元,占总收入的82.0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40万元, 占总收入的 6.4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559.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1.由于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增加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基本报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 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46.7元,占总收入的3.9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缴费支出70万元, 占总收入的 1.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2.62万元,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的比例下调。

3. 卫生健康支出71.4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1.41万元,占总收入的 1.91%。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9.5万元,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的比例下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1.5万元,占总收入的3.8%。比上年增加0.7万元,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额3722.45万元,比上年增加548.35 万元,主要原因1.由于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增加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基本报酬。其中:基本支出3482.45万元,占总支出的93.55%,比上年增加428.35万元,主要原因是1.由于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增加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基本报酬。项目支出240万元,占总支出的6.45%,比上年减少12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安排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按支出功能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2.84万元,占总支出的88.46%,比上年增加559.77万元,原因是1.由于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增加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基本报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万元,占总支出的 3.94%,比上年减少2.62万元,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的比例下调。卫生健康支出71.41 万元,占总支出的1.91%,比上年减少9.5万元,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的比例下调。住房保障支出141.5万元,占总支出的3.8%,比上年增加0.7万元,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总额3722.45万元,比上年增加 548.35万元,主要原因1.由于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增加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基本报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2.45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2.45万元。2.支出预算总额3722.45万元,比上年增加  548.35万元,主要原因1.由于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增加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基本报酬。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2.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数为3722.45万元,比上年增加548.35万元。具体安排在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支出3052.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该支出比上年增加639.77万元,原因是:由于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基本报酬。

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民生监督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和办案费用。该支出比上年增加120万元,原因是;比上年增加了非税收入执收成本预算安排。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7万元,用于财政统发工资在职人员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该支出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原因是:由于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养老保险增加。

4.职业年金支出70万元,用于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当年退休人员实际缴纳职业年金。该支出比上年减少3.11万元,原因是由于2021年职业年金支出完成数比预算数少所以降低今年预算数

5.行政单位医疗71.41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该支出比上年减少9.5万元,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的比例下调。

6.住房公积金支出141.5万元,用于财政统发工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该支出比上年增加0.7万元,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82.4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67.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7%;商品和服务支出47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1%。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007.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7%;公用经费支出47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3%。具体如下:

1.人员经费支出3007.93万元,比上年增加666.17万元,主要原因是;1.由于工资调整标准,增加人员经费;2.2022年度增加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基本报酬。该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67.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4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767.47万元用于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包括:基本工资521.65万元、津贴补贴445.58万元、奖金36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7万元,职业年金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保险80.8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55万元,住房公积金14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3.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交通费用82.02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公车改革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46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具体包括: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240.46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474.52万元,比上年减少237.8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纪委要求,留置点办案费用包干,减少办案费用开支。该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144.8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 “ 三公 ” 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5.7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比上年增加18.1%,增加原因:由于加大各项工作监督力度,增加小车使用频率,所以增加小车运行费用。

三公经费明细如下:

   1.出国(境)费用0万元,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出国任务据实办理,我单位年初无预算安排。

2.车辆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年初无预算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5.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0.1万元比上年下降1.7%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为474.52万元,比上年减少237.82万元,比上年减少33.38%,变动原因是:按照市纪委要求,留置点办案费用包干,减少办案费用开支;部门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为5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771.95万元,包括流动资产44.36万、固定资产727.59万元(原值)。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我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申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个,涉及预算资金120万元。单位纳入预算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单位纳入预算重点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万元,包括留置点办案包干经费60万元、巡察工作经费15万元、各乡镇(街道)民生监督工作经费45万元、用非税收入安排办公费120万元。没有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进行说明,特别涉及扶贫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的安排。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纪检、监察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纪检、监察除基本支出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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