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现将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铜仁市碧江区应急突发保障中心特战队员张毅辰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1月15日19时许,张毅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8mg/100ml。2021年11月16日,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交警大队给予张毅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张毅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铜仁市碧江区和平乡矮龙村原村监会委员黄前俊多次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8月24日0时许,黄前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9mg/100ml。2021年8月26日,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交警大队给予黄前俊罚款293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5日20时许,黄前俊再次饮酒后且在违法记分达到12分、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辆,被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4mg/100ml。2021年11月3日,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交警大队给予黄前俊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3日处罚。2022年3月,黄前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铜仁市碧江区滑石乡白水村党员杨惠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9月22日10时许,杨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9mg/100ml。2021年9月27日,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交警大队给予杨惠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杨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仍存在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不仅损害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形象,更是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清明将至,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政治态度,抓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对所管所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对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违规饮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一律深挖倒查;对顶风违纪违法发生酒驾醉驾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进行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严肃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