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铜仁市委批准,铜仁市纪委监委对铜仁市碧江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谯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谯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隐匿证据、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私德不修,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向辖区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监管不力,对应负责的建设项目不作为导致管理混乱;纪法底线失守,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谯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铜仁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谯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铜仁市纪委监委)